专利办理咨询qq:1792213765微信同号 王老师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于2007年5月16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工作规程》共分总则、专利申请受理的相关法规、受理专利申请的程序、受理工作中错误的更正程序、特殊申请文件的处理、专利受理月报统计、专利申请号的使用与管理、附则8个部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
为规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以下简称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代办处在从事专利申请受理工作中,应当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优质、高效地完成专利申请的受理工作。
总则
(一)专利申请受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受理并审核专利申请文件。
代办处对收到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申请应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人提交的费用减缓请求进行审查,确定准予减缓的比例,发出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2.完成专利申请的数据采集工作。
3.转交专利申请文件及传输专利申请数据。
按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以挂号邮件的方式转交专利申请文件、传输专利申请数据。邮寄申请文件和传输数据应确保不发生丢失或泄密。
4.完成与专利申请受理有关的管理、统计工作。
5.完成专利局委托的与专利申请受理有关的工作。
(二)专利申请受理范围
1.可以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
(1)内地申请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2)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2.不能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
(1)pct申请文件;
(2)外国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3)分案申请文件;
(4)有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5)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受理面交的专利申请
1.确定申请类型。依据申请人提交的专利请求书,确定专利申请类型。
2.受理审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则申请文件进入受理程序。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告知申请人其申请文件所存在的缺陷和不受理的依据。申请人不能当时消除文件缺陷的,专利申请文件不予受理,将文件退还申请人,不出具受理通知书且不在申请文件上做任何标记;应申请人的要求可以出具不受理通知书,此时的申请文件不再退回申请人,文件应当按照不受理程序进行处理。
3.确定收到日。在请求书左上方加盖代办处的收文章,注明文件收到日。
4.确定申请日。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八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确定申请日。此时递交日即为申请日,应当在请求书上加盖申请日期章。
5.确定申请号。根据专利申请的类别,按顺序给出申请号。两份请求书上分别使用号码型贴条和条码型贴条。
6.审批费用减缓请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以及审查指南的规定,对费用减缓请求进行审查,并在专利请求书相应的栏目内盖章,注明审查结果。审查内容为:
(1)费用减缓请求书的形式审查。审查所注明的发明名称、申请人是否与专利请求书一致,签章栏是否有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发明名称不一致或费用减缓请求书未签字、未盖章的,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2)费用减缓理由及证明的审查。申请人陈述的减缓理由应当符合费用减缓办法的规定。未提交证明、未陈述减缓理由或所提交的证明、陈述的减缓理由不符合费用减缓条件的,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7.核实文件。根据请求书第2页的文件清单栏核实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的份数、页数。发现不相符情形的,如申请人漏填、错填项目,或者文件清单中所列文件实际未提交等,应当交给申请人确认,并由申请人处理。核实无误的,在专利局审核栏内盖“核实”章。
8.核实发明名称。请求书首页的发明名称应当与请求书第2页、说明书中的名称一致,发现不一致时,应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未修改的应当在专利局审核栏内注明该情况。
9.整理文件。
申请文件分为一式两份。其中只提交一份的文件集中放在一套文件内,如:费用减缓请求书、专利代理委托书等,称为主文档文件,也称第一套文件,第一套文件应当选取最清晰的一份文件。另一套文件称为第二套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彩色图片或照片应当存入主文档文件。
文件排序。两套文件都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排序。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其他文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其他文件。
其他文件排列顺序:费用减缓请求书、费用减缓请求证明、非职务发明证明、提前公开声明、实质审查请求书、实质审查参考资料、专利代理委托书等。
10.采集受理数据。受理人员按照受理数据采集规则的规定进行数据准备,录入人员按照受理数据采集规则的规定,采集请求书中所有数据,并进行屏幕校对。屏幕校对无误后进入数据校对程序。
11.校对数据。校对人员依据请求书对采集的内容逐项校对,错误的数据应当及时修改。校对无误后,准备打印通知书。
12.发出受理通知书。打印受理通知书、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或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各一式两份、数据校对单一份。一套通知书(含受理通知书、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或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各一页)交申请人,另一套通知书及校对单放入主文档文件。各通知书上的审查员姓名不得使用代码。
13.包装文件。将剩余的申请号贴条和主文档文件放在一起,同一申请号的两套申请文件装在一个文件袋内,等待登记后寄交专利局受理处。
晴帆期刊工作室专业代办国家新型实用专利、发明专利
代办电话:15303810452 0371-55880910 咨询qq:179221376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