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分类:诉讼业务
- 提供加工定制:
对方拒不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怎么办?
23年经验邹主任律师:138 2218 8271;135 3337 9369 ,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邹强主任律师 (总部首席律师 高级合伙人 硕士 经济师 税务师会计师),199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黄埔军校”西南政法学院全日制法学研究生部,获法学硕士,执业经验丰富。复合型、专家型、实战型律师,著名婚姻家庭继承律师,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理众多各式各类婚姻家庭继承案件。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
很多当事人聘请律师时,首先会问:您同某某法院关系如何?或者,担心对方社会关系多,在法院认识或拐弯认识办案人员,担心判决结果对自己不利。我认为这种想法一般情况下是多余的。
离婚案件审理已形成一套独特规则,一般情况下,办案人员会按这套规则行事。
离婚所涉及的财产要么是夫妻共同财产要么不是,界定分明,法官自由栽量权相对其他经济案件较小,加之一般离婚案件涉及个体利益,动用上层关系影响案件审理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托关系施加影响,恐怕也难以达到目的。
对方拒不履行调解书/判决书中的义务怎么办?
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应给付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焦点问题是房屋对价款的给付执行,往往会出现,一方不是拿不起钱,而是不想拿钱的情况。因此,必须采用其他方式结履行义务方施加压力。
比如,申请法院查封其分得的房产,限制其行使权利,这样会促使义务人履行债务。另外,还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其工资收入等。
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3年,系资深婚姻法、民事诉讼、公司法、合同法、经济法律师,为广州地区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在刑事辩护、劳资纠纷、交通事故及其他侵权赔偿、经济合同、公司业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独特、思维敏捷获得广大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23年经验邹主任律师:138 22188271;135 33379369 ,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座(东风东路与农林下路交汇处,地铁5、6号线区庄站b2及1号线东山口c出口,公交:羊城晚报农林下路 广东工大 犀牛路口)周六、日值班。
广州京冠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邹强主任律师
1382218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