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仲裁时效规定如下: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因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合同基本原则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
1.公平原则;
2.合法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仲裁,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作出受理决定的,在开庭审理之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