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力是数字式万用表能分辨出被测量小变化量的能力。它反映出仪表灵敏度的高低,在不同的量程上,仪表的分辨力是不同的,在量程上仪表具有的分辨力,分辨力定义为数字式万用表的分辨力指标。
有时,分辨力又称为仪表的灵敏度。数字式仪表的分辨力随着显示位数的增加而提高。
分辨力指标也可用分辨率来表示。分辨率是指仪表所能显示小数字与数字的百分比,例如:dt8900型31/2位数数字式万用表,可以显示的小数字为1,数字为1999,故分辨等于1/1999≈0.05%。
需要指出的是,分辨力与分辨率是有区别的;
例如,31/2位,33/4位仪表的分辨力相同,都是100μv,但三者的分辨率却是不同的。
分辨力与准确度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分辨力表征的是仪表,对微小信号的“识别”能力,即“灵敏程度”,而准确度反映的是测量的“准确程度”,即测量结果与真值的一致程度。二者无必然的联系,不能混为一谈。实际上分辨力仅仅与仪表的显示位数有关,而准确度则与仪表内部a/d转换器、功能转换器的综合误差及量化误差有关。在实际应用中,并不是准确度和灵敏度越高越好,还要根据被测的具体对象而定,否则也是一种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