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公司律师公证,又称中国香港律师见证,一般用于中国香港企业在大陆设址代表处或港资公司时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中国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使用。中国香港沿用英国的公证制度,而普通法系的英国没有公证人这专门职业。由于实行判例法,所以也没有统一的公证法律,公证人可由律师或其它执业者担任。在执业范围上很狭窄,通常只能见证当事人宣誓或签名,在可能的情况下辨别文件的真伪,一般不对文件内容的真实合法性负责。但由于这种形式的公证人历史悠久,业务**性而非地区性,并且他们的名字及签名式样都在大部份领事馆及有关法院登记,所以又称为**公证人。而内地的公证制度基本沿用大陆法系的公证制度,比较健全,公证事务由公证处承担,公证员独立办证,业务包括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办理公证事务可以进行调查,要对证明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中国香港**律师公证,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加签,越南驻中国香港领事馆认证
中国香港公司文件公证用于越南所需资料
中国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法团成立表格或较新周年申报表格、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
1、请提供该中国香港公司的该2份文件原件/正本(如要证明董事决议签名属实,必须要由该公司董事来我司中国香港律师见证其签名);
2、由于曾有客户也是在越南开设公司,当地要求办理中国香港公司的文件等公证之外,并同时将该公司文件全部要有越南文翻译并一并公证,因此这个要与越南接收方确认清楚是否需要翻译,如要,请连同翻译一并给中国香港律师公证网公证;
3、提供该中国香港公司的董事(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作存档及确认书。
深圳市宝龙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专注于中国香港公司注册,海外公司注册,中国香港公司年审审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