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鹿城工商分局水心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接到邱先生的投诉,说他在市区的一家知名品牌牛奶经销商处订购了1年的牛奶,但在该品牌更换包装后发现原本227克变成了200克,要求经销商补偿时,却迟迟得不到回应。
该所执法人员获报后,立即找到该处的负责人了解情况。原来是该处原先生产的牛奶包装已不符合国家标准,所以更换了包装,而新包装的确比老包装的容量要小,每月加起来,新旧包装的牛奶会相差3瓶。
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刻要求该处制定相应的补足措施,因为包装更换后牵涉的不仅是邱先生的利益,更多的订购该处牛奶的消费者的利益也会受到侵害。在该所执法人员的督促下,该公司制定了补足措施,就是每户订购他们公司牛奶的消费者每月可以再拿到3瓶牛奶。一起消费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更多的消费者的利益也得到了维护。
信息来源:温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