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怎么确定
工伤停工留薪期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
一般情况下,工伤停工留薪期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延长期限需要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因此,停工留薪期一般为十二个月,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从上面的文章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工伤停工留薪期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