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能办房产证。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安置房具有房产证等三证,房产三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通过三证确认房主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告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二、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拆迁安置房几年可以买卖
拆迁安置房满5年取得房产证可以买卖过户。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拆迁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买卖过户,或者在交易时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