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境内包括紫蓬山风景区(包括紫蓬山、圆通山、周公山、大潜山、磨墩水库、托山水库等风景区内其他小型水库)、县域内的巢湖沿岸、三岗苗木花卉基地等旅游风景区。然而,近期少数乡镇和县直单位违反旅游规划,以投资旅游项目、兴办农家乐为名,擅自与有关单位签订项目协议,占用旅游风景区核心区域的土地,对旅游资源和景观造成严重破坏,影响了风景区总体规划的实施和旅游招商工作。
为维护旅游景区规划的权威性,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肥西县政府出台了规范旅游项目签约行为的政策。政策还要求,对已签订协议的项目,需送县规划、旅游局审核并在2天内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批。项目不符合相关区域旅游总体规划的,所签订的协议一律无效,善后事宜由协议签订双方自行处理。未编制旅游总体规划的区域,一律暂缓签订项目协议;已签订的协议,均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