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包括以下内容包括:
1.补偿协议应约定补偿方式,明确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明确货币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3.被征收人选择产权交换的,应当明确产权交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被征收房屋与产权交换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
4.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约定;
5.被征收房屋为经营性房屋的,应当约定停产损失。
补偿协议一般出现在房屋拆迁或劳动合同关系中。补偿是补充的,补偿是惩罚性的。如果获得补偿,其价值必须低于相应目标的赔偿金额。惩罚是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补偿只是为了弥补行为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
二、拆迁补偿协议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拆迁补偿协议可申请强制执行。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并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谁有权利和征收方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我们知道,不管以什么名义拆迁,拆迁补偿的对象都是土地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要想拿到补偿和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就必须证明自己是土地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实践中,征收方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或者加快拆迁进度,可能会拿着协议书让被征收人的亲属代签,此时如果代签者没有被授权,并且协议中补偿也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启动法律程序最终认定合同无效,从而再去争取合理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