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饮料的包装很难称之为过度,其包装有很大程度要考虑广告和防伪。特别是防伪技术和设备者都要化很大的金钱,不能单以包装成品的价格论价值,要考虑更新和开发的费用,不宜以此判定是否过度。
二、应该强调包装的材质和含毒性。若会对食品产生质量变化的含毒材料;不利于回收利用,又不易降解的材料制成的包装就应称为过度(或不适度)包装,要加以反对或禁止。
三、目前反响较大的月饼等礼盒包装,还是有需求、有市场,不宜一概否定。但要防止过度搭配,不要放进一些与月饼毫无关系,而且价值很高物非所值的商品。在这些方面,可以适当制定一些规定。
四、食品或饮料包装,也常常有些潮流趋势。不跟就丧失了市场,而跟也不一定就是标准。希望协会也要引导潮流,让好的设计、优秀包装去占领市场。如饮料瓶用全黑或全标遮住了顾客的视线,是否妥当,值得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