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已实施半年,经过上海市质监局多次监督检查,往年比较严重的月饼过度包装问题今年有所好转,但保健品仍旧“恶习”难改。据上海市质监稽查总队综合支队队长程本仁介绍,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保健品销售包装的要求,其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0%,但以往抽检发现的过度包装商品中,保健品依旧占据六到七成。保健品过度包装问题难改,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这些保健品的生产企业大多在外地,本市质监部门对于商品包装不合格的外地企业,目前只能将检测结果发往生产所在地的质监部门,由当地执法部门进行监督。
外地生产的过度包装商品难以清除,本地生产的呢?对于本地存在过度包装的商品,上海市质监局表示,将部署有关区县局依法责令销售企业立即停售,并对库存的过度包装商品进行全面清理。但记者走访后发现,部分被责令下架整改的商品依旧在架销售。比如世纪联华超市黄浦有限公司销售的玉兰油“黄金搭配装”(生产批号:20141027)包装空隙率大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50%,在质监部门组织的今年第3季度上海化妆品商品包装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不合格。然而记者昨天却在兰溪路上的华联吉买盛货架上发现了相同型号、批号的商品。
根据规定,质监部门可责令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销售者停止销售,限期改正。如遇到像玉兰油这样拒不停止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情况,将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