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第84号令《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对张家港格林沙洲锅炉有限公司实施了处罚,同时对该批木质包装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此案例提醒广大的进出口企事业单位及代理报检单位,在平常的报检工作中一定要如实申报,使检验检疫人员提前掌握实情,及早采取相应的检验检疫处理措施,从而真正做到严把国门,防止疫病疫情的传入传出。
转载自:张家港国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