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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受理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呢

2025/10/11 12:30:41发布21次查看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十分完善,一般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从立案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的。那么刑事案件受理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案件受理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呢
从立案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二、刑事案件能否调解
刑事案件的公诉部分不存在调节的问题,也就是说一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被检察院起诉,就不允许调解,但是在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可以就赔偿的数额进行调节。如果你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比如通过积极赔偿损失的方式,那么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会适当考虑减轻刑罚。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不能进行调解,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三、刑事案件受理期限是多长
刑事案件的受理是由公安机关完成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6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由此可以得出,公安机关在接到刑事案件的控告、举报、扭送、报案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是应当立即受理。因此刑事案件的受理期限是:立即受理。
阅读完以上文章,相信您能够基本了解。刑事案件的受理期限是从立案后的第二天开始起算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案件受理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呢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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