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消的这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治安保卫人员岗位证书工本费(公安);消防产品安全许可证费(仅指灭火器维修)(公安);对防盗安全门生产登记、防盗保险柜(箱)生产收取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工程收费(公安);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许可证费(原易燃易爆物品安全许可证费更名为爆炸物品管理证件工本费)(公安);发布招聘信息审核费(劳动);室内装饰资质审批费及变更登记费(建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评审(初审)费(卫生);对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人员收取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工本费(卫生);工商部门收取的法定培训费(包括:经纪人资格考试培训、商标印刷业务管理人员资格培训、企业登记代理人培训、广告审查员资格培训);外省市书刊在江苏省印刷准印证费(新闻出版);江苏省图书出省印刷准印证费(新闻出版);新增车间、型剂审评费(药品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