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二)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三)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四)查档证明(收原件);
(五)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八)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九)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十)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二、拆迁安置房几年能拿到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一般要5年才能拿到房产证,拆迁安置须持有住房满5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才可以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等。拆迁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注意事项
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理的相关知识,对于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是需要告知当事人,然后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