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杨不知道的是,早在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按照《规范》,“老板,给我来板药”,这个其实可以有!
【苦恼】病好了药没吃完 浪费
小杨的事情并不是个例,很多家庭都曾遇到过家里有一大堆过期、多余药品的情况。有资料显示,我国城市平均每个家庭有过期药215粒,其中30%~40%超出有效期3年以上。我国一年因过期造成的药品浪费达1.5万吨。
为全面理顺药品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今年6月1日实施了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明确规定,药品零售操作规程应当包括药品拆零销售,拆零销售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如今,新修订后的《规范》已实施仨月有余,郑州实际执行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走访】药房拆零陈列品 很少
昨日,记者走访了多家药房发现,对于药品拆开零卖,很多药店虽都设有拆零专柜,但陈列品种寥寥,还有少数药店没有拆零专柜,并且也不允许零卖。
在位于郑州市经三路上的一家大药房内,记者留意到,拆零区在货架最下一排,陈列的只有治感冒的氨咖黄敏胶囊、治胃病的吗叮咛等不到10种药。
药房工作人员说,为方便患者及用药安全考虑,他们只选择了很少一部分拆零销售,大多数药品还是不允许拆零。“药品一旦拆开了,可能看不到使用说明,或者改变了储存条件,有可能会受潮,这些都不利于药品效果的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