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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冷饮销售须“QS”加身

2025/7/19 5:36:34发布14次查看
今日起市民在商场选购冷饮或饮料时,可得注意包装上有没有加贴(印)蓝白相间的大写字母“qs”标志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从今天起,包括冷饮在内的10类食品,凡是没有通过“qs”认证,一律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qs”是英文“qualitysafety”的缩写,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牞也是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食品生产企业强制性实施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据了解,这次公布的十大类食品已经是国家规定的第二批需加印“qs”标志的食品,共包括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散装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与冷饮等在内。其实早在去年一月,国家就已经出台类似文件,规定米、面粉、植物油、酱油、食醋等五类食品强制执行食品“qs”认证制度,凡是没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这五类产品生产企业,将不得从事上述食品的生产、加工,未加贴(印)“qs”标志的五类食品,一律不得出厂和销售。
记者昨天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从商场实际销售情况考虑,部分7月1日前生产的这十大类食品可能没有加贴(印)“qs”标志,但只要产品未过保质期,仍然允许其摆上货架继续销售。但对于生产日期在7月1日以后的这十大类食品,如没有“qs”标志坚决禁止其进入流通领域。
“qs”标志是由蓝底的大写字母“q”和重叠其上的白色大写字母“s”组成,颜色搭配简明易认,消费者只要稍加注意就不难在食品包装上发现。有关专家认为,随着食品安全质量意识的提高,全部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是一个必然趋势。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从今天起选购这十大类食品时,在注重产品品牌的同时注意看清生产日期,日期在7月1日以后的,如没有“qs”标志,最好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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