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追尾事故责任怎么判定
1.后车撞到行驶中的前车所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应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因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应由后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3.因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并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设置警示标识,所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应该由后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由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等。
三、追尾事故交警是否扣分
1.追尾事故交警不一定会扣驾驶人的分。根据规定,扣分处罚制度是针对违章驾驶行为的规定,如发生交通事故的一方或者双方都没有违章驾驶行为的,是不会受到扣分处罚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