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规,已形成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奠定了依法施检的执法基础,除四个法律以外,各种配套法规、规范性程序文件、检验检测技术标准、检疫对象的消毒、灭菌、除虫等无害化处理规范等,经过具体化和修改补充已基本完整齐备。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体系,还适应有关国际条约。
中国检验检疫法律,具有完备的监管程序,保证了法律的有效实施。具体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1)所有检验检疫法规都有一个具有强制性的闭环性的监管措施。
(2)在海关、边防把住最后一道关口的前提下,检验检疫部门的强制性报检签证程序、强制性安全卫生检测技术标准、强制性的抽样检查程序也随之发挥监督机制。
(3)合同规定凭检验检疫部门检验证书交货结算和对外索赔的,没有证书无法装船结汇和对外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