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合并和分立需要经过的程序包括有:进行合并的,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以通知债权人;公司进行分立的,也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公司的合并和分立需要经过的程序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