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为采购与销售同属市场经营职能范畴,强调采购与销售职能合一。企业设立供销一体化的机构,如供销公司、供销处(科)等,统一负责采购与销售工作。
(二) 认为采购是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提供支持服务的,对物资需求响应速度要快、作业流程要短,强调采购要贴近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需用单位,由各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需用单位分别设立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工作。
(三) 认为采购就是一种使用资金的行为,强调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控制,在企业财务计划部门下设采购机构负责采购工作,或者设立独立的采购部门,但置于企业总会计师监管之下,并把节约采购资金作为采购部门的核心指标进行考核。
(四) 认为在买方市场为常态的情况下,采购是一项权力,存在严重的权力寻租威胁,强调“裁判员与运动员要分开”,进而把采购业务操作功能与采购管理功能硬性分开,分别设立采购业务部门和采购管理部门。
(五) 认为独立法人单位就应该有独立的采购权,强调法人单位的自主性,特别是一些企业集团下属的上市公司和合资公司,以回避母子公司关联交易为由,把采购工作从企业集团脱离出来,形成企业集团内每个独立法人单位大而全、小而全、自成一体、分散对外的采购体制。
(六) 认为采购是一种专业化的技术经济行为,只有集中采购,才能形成批量、赢得竞争优势;只有专业化采购,才能更好地有效满
足生产建设的物资需求。通过设立专业化的集中采购管理部门,从企业全局角度,统一整合管理企业内外部与采购相关的各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