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三六零分类信息网!老站,搜索引擎当天收录,欢迎发信息

设立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的手续

2025/6/17 20:34:34发布21次查看发布人:taojiyun

设立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的手续
设立对外经济贸易和社会团体的程序 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全国性和跨省的对外经济贸易商会、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所、基金会、社会团体、促进会等社会团体,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然后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未经批准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开展活动。1.获准成立的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的范围和类型。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是指在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包括国际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国际货运代理等领域组织的社会团体。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包括以下几类: (一)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研究的学术团体;(二)为发展对外经济贸易,促进国内外企业和经营者之间的联系而设立的网络组织;(三)以协调和促进我国对外经贸发展为目的的各类商会、协会;(四)其他具有对外经贸行业或专业特色的社会团体。2.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的成立原则(一)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的宗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法人的自由和权利;(二)成立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必须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促进国内外企业和有关组织的联系,维护和保障正常的对外经济贸易秩序;(3)全国性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外贸社会组织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必须反映参加社会组织的法人和公民的共同意志;(4)在对外经济贸易部的业务管理范围内,不得成立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3.经贸类社会团体的设立程序(一)发起人发起设立对外经济贸易类社会团体,应当在发起设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申报,经该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内足够的会员响应后,拟定有关设立文件,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二)经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核同意后,向发起人出具同意设立的书面文件。发起人应当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4.申请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一)发起人意见和由其签署的社会组织筹建报告;(二)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社会团体章程草案;(三)经办机构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四)发起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职业和简历;(5)出席的委员及其书面签署意见。
该用户其它信息

VIP推荐

免费发布信息,免费发布B2B信息网站平台 -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沪ICP备09012988号-2
企业名录 Prod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