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劳务公司一般具有相应的进项抵扣。劳务公司取得的大多数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进行抵扣的,主要受限制就是人工类的支出不能够抵扣进项税。如果劳务公司是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劳务公司有进项抵扣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