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青海省质监系统将结合青海省实际,针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组织做好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粉、食用植物油、牛奶、奶粉、白酒、啤酒、矿泉水、速冻食品、合成洗涤剂、洗衣粉、洗发液、涂料、油漆等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定期抽查工作,从源头上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准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开始与国际相关规则接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新的《办法》等同采用了2004版第87号国际建议的相关规定,无论在抽样检验环节的修正补偿,还是在监督检查环节的行政处罚都进行了较有成效的补充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