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除需方领料制,推行供应配送制
(一)统一管理物流设施和人员
在单个企业内部,应打破各需用单位之间的界限,整合分散在各需用单位的仓储物流设施和物流人力资源,由釆购方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从而降低物流成本。
(二)统一配送供应
采购方根据需求规律和具体化的个性需求,统筹安排配送时间、配送路线,降低空驶率。这样有利于采购方集合不同需用单位的需求,通过储存、分拣、配货等理货作业,合理选择运输方式、节点、路线,尽量选择一次性发货,有效解决运力利用不合理、运输成本高等问题,降低物流费用。
(三)提高供应服务水平
实行供应配送制后,物流配送服务应前移,拉近采购方与需求方
的距离,提高快速响应需求的能力,使需求方不必考虑提料、运输、路线等问题,只需在生产车间或施工现场就可以获得所需物资,方便快速地满足生产建设需求。
采用供应配送制,从地理位置上说,仓库与需用单位的平均距离可能拉长,但是可以通过优化配送方案提高配送的效率;对于点多、线长的需用单位,可以通过统一管理、设立分区配送点、分区配送的办法来提高配送速度。
二、推行决策控制主导型的物流管理模式
在中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整合供应物流现实可行的途径是建立着眼于供应资源管理、风险与成本控制目标的决策控制主导型供应物流模式,即实行运输、仓储、配送供应的管理决策职能与具体运作职能分离,把仓储、运输、配送供应的具体事务性职能外包给专业的物流服务商操作,物流工作的管理决策功能由采购方完成。
实践证明,在动荡变化、鱼龙混杂的市场环境中,供应物流功能完全外包还不具备条件。因此,采购方应将物流管理决策功能控制在自己手中,剥离具体的运输、仓储、配送供应等事务性职能,外包给具有专业化优势的物流服务商,同时保持物流服务商之间的竞争性,不至于被物流服务商所垄断或受困于物流服务商的能力及其经营战略,牢牢把握降低物流成本的主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