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外贸人或货代人,有没有发现过这种情况——提单上显示的船名竟然不是签发提单的那一家船公司的?其实,这种情况挺常见的,内行人称之为“容舱”。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容舱”通常指一家船公司向另一家船公司租用或购买舱位,即不用自家的船进行运输,而是购买或租用别家船公司的舱位。这种合作一般是相互的——即相互“容舱”。具体来说,a船东从其优势航线提供舱位给b船东,b船东也从其优势航线提供舱位给a船东,这样就可以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扩大业务量,提高装载率,降低成本。比如,a签发的提单上显示的是b的船,可以说a容了b的舱位,a和b在这个航线上是“容舱”的。
每个船公司都有自己的优势航线和劣势航线。一般在优势航线用自家的船舶,在劣势航线不投入船舶,而是和别的船公司“容舱”——利用别家的船舶来运输。如果每个船公司都在每个港口都投入船舶进行运输,成本就会很高,每条船上亿美金,还可能会造成这个港口的运力严重过剩,根本装不满,造成运力浪费。
一般什么情况下会有“容舱”?
(1)两家或多家船公司关系不错,且在同一航线上挂靠港相近、舱位相似。如cosco、yml、k-line和hap在北方的天津、大连基本都用cosco的船到美国西海岸,而在上海则基本都用yml的船;oocl和nyk远东-美东航线上、cosco和hanjin在远东-欧洲航线上、maersk和msc在远东-美国航线上……也有互换舱位。
(2)属于同一个航运集团下的各个船公司,也经常出现“容舱”。这个比较好理解,也是顺理成章的。毕竟从大的方面来看,都是一家,各“成员”互相合作、优势互补,可以实现共赢。比较典型的ap moller group下面的maersk、po、safmarine之间“容舱”,还有达飞集团cma旗下anl等。
各船公司之间的“容舱”有长期的,也有短暂或临时的互换舱位,都是为了扩大业务量、削减成本、提高装载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