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强奸未遂案件,司法机关依法撤案的,不存在从轻判的问题,因为司法机关能够撤案,就说明行为人的行为有可能不会构成犯罪或者构成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用追究刑事责任,既然司法机关依法撤案,法院就不会对行为人进行判刑,也就不存在需要从轻处罚的问题。强奸未遂撤案了会从轻判吗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