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国类似,地方政府在德国物流园区的开发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般是成立一个由政府代表和专家组成的管理委员会(也称咨询委员会或计划委员会)和一个由政府、物流公司或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商组成的发展公司(政府控股或参股)。前者主要负责物流园区开发前期的征地、规划等行政层面的工作,并对相关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后者则承担项目的实施、招商和运营管理工作。两个组织相对独立,并通过分工协作保证园区开发项目的顺利落地。
以奥格斯堡货运村的开发为例。这是一个由巴伐利亚州的augsburg、gersthpfen和neusab三市共同打造的物流园区。
计划委员会:三市代表共同组成委员会,统一协调三个行政区在物流园区开发中的土地分摊、征地、公共市政设施等各方面的事项。
货运村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分别来自三个行政区,主要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购地和招商等工作。
在物流园区开发建设中,发展公司首先从计划委员会购得被征用的土地,然后将这些土地分块转售给进驻园区的企业,实现招商引资的目的。两大机构的财政目标是实现收支平衡,而非通过土地交易获利;同时,在物流园区开发完成后,这两个机构也会随之解散,园区的运营管理由市政接手。
政府在物流园区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包揽一切,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以便既始终保证物流园区发展的方向性,又充分发挥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政府在物流园区的角色定位
德国政府在物流园区开发建设中进行了精准的自我定位,既在宏观层面引导发展方向,成为园区开发的主要推动者,又通过多种举措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实现市场化运作,再加上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先进的物流技术与设备,共同促成了德国物流园区模式的成功。
♦政府是物流园区基础设施的主要投资者
物流园区开发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仅靠市场化运作或企业投资很难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另外,政府对物流园区的定位也并非单纯的经济利益诉求,而是希望能够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以更好地发挥园区对地方经济的辐射拉动作用。因此,政府在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必须“有所为”。
在德国物流园区开发中,各州和地方政府扮演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过程中主要投资人的角色,而信用贷款、企业投资等只是补充资金。除了承担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还通过让利的方式吸引更多企业进驻物流园区,以借助市场化运作优化园区物流服务。例如,不莱梅州政府以投资和土地置换的方式推动不莱梅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成为该物流园区开发的一大特色。
整体来看,政府大力引导和扶持是德国物流园区建设的重要推力,当前成立运营的众多物流园区都是由德国政府作为主要投资者建立起来的。
♦政府承担或资助物流园区的公共设施建设
德国政府在物流园区建设中主要采用多方合作模式,由政府和私人共同投资建设物流园区。其中,政府负责投资建设土地、公铁、通信等物流园区的公共基础设施;私人则主要基于自身发展需求对物流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投资。
另外,为提高企业进驻物流园区的积极性,德国政府还对入驻企业提供水电等方面的建设资助资金。而在公铁联运中转站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上,政府更是给予最高可达80%的投资资助。
♦政府仅作为物流园区经营的中立角色
与物流园区建设方面的“有所为”不同,在园区具体运营中德国政府更多的是将自身定位于“无为而治”的中立者和服务者角色。
物流园区有专门的运营机构,政府不会对其进行干预;同时,政府还会通过政策引导、秩序打造与维护等方面的工作,积极为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园区运营机构和物流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德国政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功能,致力于基础设施、土地开发、公路铁路交通设施、公铁联运中转站等园区和物流企业无法独自完成的建设项目;基于自身的协调和领导能力,积极在行政区域之间、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进行关系的连接、协调与维护,为物流园区打造一个健康、合理、有序的发展环境;同时,政府还在土地、税收、产业等多个方面给予入驻企业优惠扶持政策,以更好地发挥物流园区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