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装的选用原则
1、科学经济。科学经济的设计制作可以缩小包装体积,减少包装费用,降低货物成本。
2、牢固。牢固的设计制作可以保持货物的完好无损。
3、美观适销。美观适销的设计制作可以吸引顾客前来购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二)选用包装应当注意的问题
1、包装容器必须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许可方能制作和投入使用。
2、选择包装材料及填充物要注意国外的规定。
3、包装的色调、装潢和文字说明要适应国外消费者的风俗习惯和爱好。
4、包装的选用要适应商品的特性及不同的运输方式。
5、销售包装的制作要刷制物品条码。
6、包装的设计要求要便于各环节人员的操作。
(三)包装的体积的核算及与运输的配合
不同的包装方式都有一个与运输载体相配合的问题。在国际货物运输中,由于采用纸箱包装的货物占很大比重,因此,纸箱包装设计制作及其与运输的配合就尤为重要。一般要考虑纸箱体积的确定以及纸箱包装与运输配合。
在实际业务中,集装箱装载数量与包装容器的长、宽、高之组合及各边是否受固定装放限制有极大关系。有些包装尺寸受产品特性、客户要求、打包机设备固定的限制;有些包装箱尺寸可配合集装箱的规格、最大限度地装满集装箱。
四、包装条款的规定
交易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主要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有时也包括包装费用等内容。
订立合同中的包装条款需注意以下几点:
1、要考虑商品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商品的特性、形状和使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对包装要求也不相同,必须从商品在储运和销售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出发,使约定的包装科学、合理,并达到安全、适用和适销的要求
2、对包装的要求应明确具体
应明确规定包装材料、造型和规格。一般不宜采用“海运包装”和“习惯包装”之类的术语。
3、应订明包装费用由何方负担
包装由谁供应,通常有下列三种做法:
(1)由卖方供应包装,包装连同商品一起交付买方。
(2)由卖方供应,但交货后,卖方将原包装收回。
(3)买方供应包装或包装物料。应明确规定买方提供包装或包装物料的时间,以及由于包装物料未能及时提供而影响发运时买卖双方所负的的责任。
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包装费用一般都包括在货价之内,不另计价,在包装条款中无须另行订明。但如果买方有要求,则需要在包装条款中订明。
【归纳】:
包装是货物说明的组成部分,是商品生产的继续,是保护商品和美化商品的一种手段。包装条款是合同中的主要条件,如果一方违反约定的包装条件,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可以拒收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