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除了具有风险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的特点。
(1)信用风险具有明显的投机风险的特征
根据信用交易的特征,我们不难发现,信用风险具有明显的投机风险的特征,而且也是信用交易中必然存在的产物。换言之,只要采取信用交易方式,授信人必然要面临受信人的信用风险。
(2)信用风险的货币性与集中性
信用风险的货币性,指信用风险是以价值形态表现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资金上的呆账。信用风险的集中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信用风险的利害关系影响着整个企业的资金运转,严重的信用风险会导致整个企业的停顿和破产;其二,信用风险集中于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信用风险的控制需要由销售与财务两个部门来共同完成。
(3)道德风险在信用风险的形成中起重要作用
由于信用交易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性,信用风险承担者掌握的信息较少而处于不利地位,从而会产生所谓道德风险的问题。道德风险成为信用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对于市场风险,除非有非法的内幕交易,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信息基本上是对等的,基本上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道德风险在市场风险的形成过程中的作用远没有信用风险那样突出。
(4)信用风险承担者对风险状况及其变化的了解更加困难
信息不对称的另外一个结果表现为授信对象(客户)信用状况的变化不如市场价格变化那样容易观察,因而授信人对信用风险的了解不如市场风险那样及时、深入。授信人对受信人信用状况及其变化的了解主要有两条渠道:一是通过长期业务关系自己掌握的有关信息;二是外部信用服务机构公布的评级信息。然而,这两条渠道都有很大的局限性,前者明显受自身业务范围的局限,而后者只能覆盖有限的大企业,对于众多的中小公司则不能提供相应的信用信息。这一特点造成了计算两个或更多企业间信用风险的相关系数远比计算两个市场产品价格相关系数困难得多。
(5)信用风险具有明显的非系统性风险的特征
信用风险的非系统性风险特征明显,而市场风险则表现出较强的系统性特征。尽管受信人的还款能力也会受到诸如经济危机等系统性因素的影响,但多数情况下还是取决于与受信人明确相联系的非系统性因素的影响,比如,受信人的投资方向、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甚至受信人的还款意愿等等。因此,多样化投资分散非系统性风险的风险管理原则更适合于信用风险管理,尤其是在信用风险管理缺乏类似于市场风险管理中那些对冲手段的情况下,多样化成为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
2.国际物流企业信用风险的特点
国际物流企业,既不同于工商企业,也不同于商业银行。它实际上既具有物质生产的性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兼有商业服务的性质。从目前实际状况来看,国际物流企业的信用风险除了具备前述信用风险所共有的特征外,更具有风险性大的特点,其主要表现如下。
(1)物流服务产品质量不易控制
由于物流企业的产品及其生产的特殊性,使得物流服务产品的质量不易控制。以海上货物运输为例,从表面上看,航运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只有1种,即货物的位移。然而,这种产品却需要从承运对象、承运时间、空间位移和承运船舶等4个方面来描述,即由承运货物的种类、数量,始发时间和运行时间,方向、距离、装卸港口,载运船舶等指标来描述。换言之,运输产品实际上是这些指标的集合,客户要求的指标不同,航运企业所提供的运输产品也将有所不同。从这个意义上讲,与生产有限个产品的生产型企业相比,航运企业提供的产品更多、更复杂,由此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也更大、更复杂。另一方面,航运企业的生产场所分布在与海上运输有联系的广阔的空间里,其生产过程实际上是一直暴露在外部环境之中。这种生产过程的空间性与开放性特征使得航运生产过程中不仅会随时有可能遭遇非人力所能抗衡的自然灾害,而且还会受到自身无法控制的诸如协作单位、各口岸联检机构等其它外在因素的影响,所有这些因素都极易造成运输事故。一旦发生货损货差或延迟交付事故,则极有可能导致客户拒绝支付运费或扣减运费。由此可见,航运企业产品难以控制的特点,极易诱发客户违约,从而使得航运企业信用风险更大。
(2)物流服务交易中重复博弈概率下降
在物流服务交易中,各种物流企业虽然使用不同的技术装备,具有不同的技术经济性能,但生产的是同一产品——有形产品的位移和/或储存,它对社会具有同样的效用。而工农业生产部门工艺不同,其产品有很大差异。由于物流企业提供的产品不具有独占性、独特性,在物流供给过剩、信息传递较差的情况下,客户违约后能很快找到新的交易伙伴。由此可见,物流产品的同一性极易造成重复博弈的概率下降,诱发客户违约,从而使物流企业信用风险增加。
(3)物流服务交易中的赊销期加长
在工农业产品信用交易中,赊销期通常较短,一般在商品交付后若干天内即应付款。而物流服务交易中的赊销期较长,这在国际物流中表现尤其明显。这是因为物流企业采取“先销售后生产”的方式,当在采取“到付运费”交易时,物流企业只有在完成物流生产后才有权收取运
费。给予客户的赊销期(即等于整个运输时间)较长,在当今市场变化很快的情况下,是造成信用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
(4)客户资信状况不一且不易核查
国际物流企业的客户有相当数量是贸易公司。由于贸易公司的贸易额度一般较大,往往从事与自己资产状况不符的交易。同时,贸易公司受市场变化的影响较大。因此,在信用管理中一般认为专业贸易公司是风险大的企业。而国际物流企业的主要客户大多数是贸易公司,这是国际物流企业不可避免的风险,是国际物流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中最大的风险因素。此外,由于地域、信息传递等因素使得大多数国际物流企业不能对国外公司的资信状况有较深入的了解,这也是造成信用风险的一个主要因素。
(5)缺乏有效的信用风险防范手段
目前,有关信用风险的防范手段十分有限,但相比之下,物流领域内的信用风险防范手段最差。
在金融领域,随着衍生金融工具①,比如,信贷衍生(credit derivatives)工具和保险衍生(insurance derivatives)工具,以及衍生金融市场的发展,使企业有可能既可以通过保险合同进行风险转移,也可以通过衍生工具进行信用风险交易,从而使企业有可能实现物质性风险防范和金融性风险防范的趋近、结合。
在工商领域,卖方可以采取担保、抵押、停止供货、保留货物所有权、信用保险、期货套期保值等手段防范信用风险。
在物流领域,物流企业虽然可以采取担保、抵押、留置货物和期货套期保值等手段防范信用风险,但实务中很难真正奏效。一方面,尽管从20世纪80年代在国际航运市场中出现了运费期货市场,但也仅限于不定期船市场,而且不能精确反映某一特定航线的变化,因而难以真正凭借运费期货市场进行有效的信用风险防范。另一方面,在很多情况下,航运企业实际上无法行使货物留置权,其一是,虽然提单上约定“运费到付”,但也可能因货物灭失、货损或港口所在地法律等因素的制约而无法在卸货港有效地行使货物留置权;其二是,在航运信用交易中采取更多的不是“运费到付”方式,而是在未收取运费之前即签发“运费预付”提单,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善意的提单持有人而言,提单上的记载已构成绝对证据,因此,航运企业无法在卸港以尚未收到运费为由行使货物留置权而要求其支付运费。
(6)缺乏信用意识,信用管理制度尚未建立
目前,信用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主要局限于金融、工商领域,比如,在金融领域,客户贷款之前向银行提交有关资料、接受银行对其资信评估已成为所有银行的惯例。在物流领域,由于尚未形成这样的制度,致使国际物流企业因担心客户流失或因缺乏客户资料而难以评估客户信用,从而造成物流领域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较低。
(7)无法采取定量模型评估信用风险
由于数据缺乏等方面的原因,在航运领域还无法采取定量技术进行信用风险管理,其管理手段仍然处于定性管理阶段,这与金融领域已开发出若干种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并已投入使用有较大的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