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车运输。托运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在3吨(含3吨)以上,或虽不足3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3吨以上汽车运输的,均为整车运输。
(2)零担运输。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不足3吨的为零担运输。各类危险、易破损、易污染和鲜活等货物,除另有规定和有条件办理的以外,不办理零担运输。
(3)特种车辆运输。根据货物性质、体积或重量的要求,需要大型汽车或挂车(核定载重吨位为40吨及以上的),以及容罐车、冷藏车、保温车等车辆运输的,即为特种车辆运输。
(4)集装箱运输。以集装箱为盛装器具,由专用汽车载运的运输方式。
(5)包车运输。把车辆包给托运人安排使用,并按时间或里程计算运费的运输,为包车运输。
(二)一般业务程序
对于国际公路一般货物的运输而言,其基本程序为接受托运→计划调车→按单监装承运→监卸→按单交接→签收→结算,重点说明如下。
(1)接受托运。外运车队设有专职业务员,主动深入各专业公司,上门办理托运手续,并积极做社会调查,广揽货源,充分发挥运输潜力。
(2)计划调车。计划调度员根据货物托运计划、运输合同,旬要车计划、车辆技术状况,当月车辆维修计划及货源流向的道路、装卸现场提条件等,编制车辆调配最佳方案,下达出车通知书(运输单或路单)。
(3)签收回单。按时准确到达指定卸货地点,货物交接时,应百分之百签收,保证运输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与客户出库单一致。
(4)结算。整理好收费票据,做好收费汇总表交至客户,确认后交回结算中心。然后结算中心开具发票,向客户收取运费。
(三)集装箱运输程序
1.出口货物集装箱运输程序
(1)托运人填报托运单。
(2)集装箱站根据调度计划填装箱通知单。
(3)接到通知后,集装箱站理货员,安排装箱作业,并报海关验关,在海关监督下完成装箱作业并封关。
(4)货物在海关放行后,调度员按计划派车把集装箱托运至指定交货点,支付签收。
2.进口集装箱运输
(1)托运人填报进口货物托运单,并前往集装箱货运站领取码头收据。
(2)凭码头收据,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报验。
(3)海关放行后,由调度员填写派车单,把集装箱运至指定收货地点,交接验收。
(四)边境公路过境汽车货物运输程序
1.出口货物公路过境运输
(1)托运人填报托运单并提交有关出口许可证。
(2)车队凭委托书及许可证,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向出境口岸报关。
(3)海关征税验关后,将货物封关,运送至指定境外交货点交接。
2.进口公路过境运输
(1)托运人向我驻外办事处办理托运手续。
(2)接收后,驻外机构通知国内驻口岸机构,并安排具备过境承运的外运车队,派车前往装货,驻口岸办事处向收货人索取进口许可证,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向口岸海关报验放行。
(3)海关验关征税放行后,按托运委托书的要求,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交收货人签收。
(五)特种货物运输注意事项
1.超限笨重货物运输注意事项
(1)出具货物出场技术资料证明物件的体积、质量,说明运送注意事项;对超出正常装载规定的货物,应取得交通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同意后,才能起运。
(2)派车前,须了解行车有关路况,以及装卸现场的可操作性。
(3)要明确经过的公路、桥涵、渡口、隧道的可承载性。
(4)运送时,要悬挂红色标志,必要时要有专门车辆引路。
2.鲜活易腐货物运输注意事项
(1)加强收发货人之间的协作,使运输环环紧扣,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将货物运往目的地。
(2)要快卸快装,严禁乱摔乱扔;要保持清洁卫生。
(3)要检查卫生检疫证件。
3.危险品货物运输注意事项
(1)运输只限于“规则”内列载的品名。
(2)要严格执行,运输危险货物防护、防范的规定,认证检查托运单,检验包装。
(3)运输应选择政治可靠、技术良好、熟悉道路的驾驶员承运。途中,不得搭乘其他人员,必须按规定的线路、时间行使。在装运过程中,若出现漏散现象,应按防护办法及时采取措施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