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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2025/4/12 20:28:07发布35次查看发布人:taojiyun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主要体现在货物的实际进出口阶段,对所有的进出境货物报关而言,都要经过这个阶段,因此这个阶段是报关工作的基本阶段。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由4个环节构成,即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1.进出口申报
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接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1)申报基本要素
电子申报和纸质申报的申报日期不完全相同。采用先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或者仅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电子数据报关单经过海关计算机检查被退回的,视为海关不接受申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要求修改后重新申报,申报曰期为海关接受重新申报的日期。海关已接受申报的报关单电子数据,送人工审核后,需要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规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发送,申报日期仍为海关原接受申报的日期。
先纸质报关单申报,后补报电子数据,或只提供纸质报关单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工作人员在报关单上作登记处理的日期。
(2)申报单证。申报单证可以分为报关单和随附单证两大类,其中随附单证包括基本单证和特殊单证。
报关单是由报关员按照海关规定格式填制的申报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带有进出口货报关单性质的单证,比如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清单、ata单证册、过境货物报关单、快件报关单等。一般来说,任何货物的申报都必须有报关单。
基本单证是指进出口货物的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主要有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等。一般来说,任何货物的申报都必须有基本单证。特殊单证主要有进出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作为有些货物进出境证明的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产地证明书、贸易合
同等。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报关员提供基本单证、特殊单证,报关员审核这些单证后据以填制报关单。
准备申报单证的原则是: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填制报关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关单与随附单证数据必须一致。
申报前收货人是否可以看货取样?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向海关申报前,为了确定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等,可以向海关提交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的书面申请。海关审核同意的,派员到场监管。
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是否可以修改或撤销?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电子数据和纸质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审核批准的,可以修改或撤销报关单。
2.配合查验
进出口货物查验是由海关来执行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配合海关进行查验。海关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
海关通过查验,检查报关单位是否伪报、瞒报、申报不实,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1)查验地点。查验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的,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
(2)查验时间。当海关决定查验时,即将查验的决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约定查验的时间。查验时间一般约定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在一些进出口业务繁忙的口岸,海关也可以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请求,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实施查验。
对于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烂、易失效、易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以及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验放的货物,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海关可以优先实施查验。
(3)查验方法。海关实施查验可以彻底查验,也可以抽查。彻底查验是指对一票货物逐渐开拆包装,验核货物实际情况;抽查是指按照一定比例有选择地对一票货物中的部分货物验核实际情况。
海关可以根据货物情况及实际执法需要,确定具体的查验方式。
海关复验:经初次查验未能查明货物的真实属性,需要对已查验货物的某些性状做进一步的确认的;货物涉嫌走私违规的,需要重新查验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海关查验有异议,提出复验要求并经海关同意的等情形,海关可以进行复验。
(4)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配合海关查验。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配合海关查验,应当做好如下工作:负责按照海关要求搬移货物,开拆包装,以及重新封装货物;如实回答查验人员的询问及提供必要的资料;协助海关提取需要做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提供的取样清单;查验结束后,认真阅读查验人员填写的“海关进出境查验记录单”并签名确认。
3.缴纳税费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将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提交给货物进出境地指定海关,海关对报关单进行审核,对需要查验的货物先由海关查验,然后核对计算机计算的税费,开具税款缴纳书和收费票据。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缴款书或收费票据向指定银行办理税费交付手续;或者在网上向指定银行进行电子支付税费。一旦收到银行缴款成功的信息,即可报请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
4.提取或装运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凭加盖海关放行章戳记的进口提货凭证、出口装货凭证,到货物进出境地的港区、机场、车站、邮局等地的海关监管仓库办理提货或离境的手续。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办理完提取进口货物或装运出口货物的手续以后,如需要海关签发有关货物的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或办理其他证明手续的,均可向海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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