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形态如下:
1.连带侵权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或共同危险行为人或其他共同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数个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或共同危险行为人或其他共同加害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共同加害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己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其他共同加害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2.按份责任,是指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数个行为人对一个受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或者不同的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行为致使受害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各个行为人产生同一内容的侵权责任,各负全部赔偿责任,并因行为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责任人的责任归于消灭的侵权责任形态。
4.补充责任,是指多个行为人基于各自不同的发生原因而产生同一给付内容的数个责任,各个行为人负担全部履行义务,造成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顺序承担责任。
二、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1.需要有二人以上的共同意思表示;
2.需要在共同意思表示下,实施共同侵权行为;
3.需要二人具有民事责任能力;
4.需要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侵权人;
5.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
三、共同侵权行为的种类
共同侵权的种类有:
1.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际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
2.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既没有共同故意又没有共同过失,实施的行为直接结合,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
3.共同危害行为。共同危害行为就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
4.团伙成员。是指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如果没有团伙的集合行为则可以避免造成损害的结果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