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洪山区的一家三甲医院,记者以一名商贩的身份,向医院保洁人员打听药品包装盒回收的事情。
记者:师傅,有药盒子卖么?
保洁人员:么样的盒子啊?没有。你给我看看,要什么样的盒子啊?
记者:没有破的,没有脏的。
保洁人员:你要小的?
记者:小的大的都可以,包装盒也行。
听说记者要买药瓶和空盒子,这位保洁员一开始十分警惕。记者表示,价格好商量。于是,对方带记者来到她的工作间,让记者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方便“供货”:“等我有着(再说)。好,好。你不要脏了的撒。”
这位保洁员告诉记者,这几天没“货”了,因为经常能有人找他们高价收购。至于这些空瓶和药品外包装最后流向何方、是否用做假药,对方不愿多谈。而记者随后在武昌地区的三家三甲医院暗访,情况都大同小异。
按照国务院2003年出台的《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记者以举报者的身份,致电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这事,不归他们管:“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在他们划出去了,独立了。”
当记者提出,按照国务院《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应该找卫生主管部门时,对方又表示:“医疗废弃物,还是由我们管。假药还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
“职能不清,态度含糊,模棱两可”。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此,难怪普通市民大多更是没搞明白。
今年9月5号,中国消费者协会曾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社会各界正确处理废旧药盒,最好及时销毁高价格药药盒,避免假药借“壳”上市。国务院《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垃圾必须进行焚烧、集中处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转让、买卖。无论是使用过的纱布、针头、输液管,还是药盒、外包装,都属于医疗垃圾,应该有专人处理。
但10年过去了,许多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仍是“自由处置”。而大量贵重药品的空瓶和外包装给制售假药者提供了方便,也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期待有关部门在医疗垃圾的监管手段和力度方面多下功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