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快手小店命名规矩有哪些?
本规矩生效之日起,《快手电商企业店肆命名规矩》废止。详细规矩内容如下:适用范围:本规矩适用于快手小店的全体商户。
1、旗舰店命名规矩旗舰店,指以自有品牌或由商标权人提供独占授权的品牌入驻快手小店开设的店肆。有以下几种景象:
(1)运营1个/多个自有品牌的旗舰店(多个品牌商标权利人且为同一实际操控人)。
(2)持有1个非自有品牌独占授权品牌的旗舰店。命名规矩:
(1)多品牌旗舰店可选用运营中的任一品牌,选用的品牌需要和提交的品牌资质对应匹配,品牌的所有权实际操控人为同一人。
(2)若品牌的独占授权书中有类目约束,或者该品牌有多条产品线,商户只运营其中一条产品线产品,则必须在店肆称号中表现类目。命名方式:
(1)品牌名+(可选类目)+旗舰店,类目关键词非必填项。
(2)品牌名+可选类目+旗舰店,当店肆契合规矩第2.1.2.2条相关规定的。
(3)品牌名+官方旗舰店,仅限自有品牌权利人开设店肆可以运用。
2、专卖店命名规矩专卖店,指商户持有持非自有品牌授权文件(非独占)在快手小店开设的店肆。有以下几种景象:
(1)持1个非自有品牌授权文件的专卖店。
(2)持有多个非自有品牌授权的专卖店(多个品牌的商标权利人应为同一实际操控人)。
命名方式:
(1)品牌+企业商号+专卖店。
(2)品牌+企业商号+行政区域名+专卖店,仅企业商号重名时,可以添加行政区域名加以区别。
3、专营店命名规矩专营店:指同一运营大类下运营两个及以上品牌的店肆。
有以下几种景象:
(1)相同一级类目下运营两个及以上非自有品牌入驻快手小店的商户。
(2)相同一级类目下既运营非自有品牌又运营自有品牌产品入驻快手小店的商户。
命名方式:
(1)企业商号+类目+专营店
(2)企业商号+行政区域名+类目关键词+专营店,仅企业商号重名时,可以添加行政区域名加以区别。
4、卖场型旗舰店命名规矩
1)卖场旗舰店:指商户以服务类型商标(35类商标)开设且运营至少两个品牌的店肆。
命名方式:
(1)品牌名(服务类型商标)+旗舰店。
(2)品牌名(服务类型商标)+官方旗舰店。
5、一般企业店/个体工商户/个人店命名规矩一般企业店:指无品牌授权但有产品完整供应链凭证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个人店:详细界说参考《快手小店【招募】规矩》。命名规矩:一般企业店/个体工商户/个人店命名可自行界说,店肆称号应契合规矩第三章相关规定。
1、店肆名不得超过64个字符。
2、店肆名不得包含空格等异型符号。
3、店肆名不得与现已注册的店肆称号重复,如两个店肆一起请求同一店肆名的,则依照请求在先原则审批注册店肆,未经过审批的店肆需替换其他店肆名重新提交请求。
6、店肆称号不得带有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网址、二维码、即时通讯工具或其他联络信息(如qq号码、微信号等)。
7、店肆称号不得包含违法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有损民族尊严。
(2)含有封建文化糟粕、有消极政治影响、违反少数民族习俗或带有民族轻视内容。
(3)或许对公众造成诈骗或者误解,或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等状况。
(4)外国国家(地区)称号/国际组织称号。
(5)政党称号、党政军机关称号、群众组织称号、社会团体称号及部队编号或国家领导人及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
(6)有不文明/格调低级/庸俗等不雅观词汇。
(7)出现渠道相关的灵敏或标志性信息。
(8)未经授权的状况下,运用品牌称号、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止的。
(10)运用品牌的变形词或衍生词来描述产品的,包含但不限于错别字、拼音、特殊符号等。
9、店肆名依据商户产品入驻所在类目、品牌属性等要素生成,一旦经过审阅,商户不可自行更改,特殊景象除外(如遇店肆称号已被占用等特殊状况,快手可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合理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