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现行的具体规定有如下三类:(1)对道路旅客运输业实施行政管理的有关规章。如由交通部、国家经委颁发的《暂行条例》和各省、市、自治区制订的“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经委发布的《关于农村个体运输户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2)道路旅客运输业经营管理规章。如交通部颁发的《汽车旅客运输规则》(以下简称《客观》);(3)公路运输费收规章,如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价规则》(以下简称《价规》),交通部、国家物价局颁发的《公路运价管理暂行规定》。
上述这些规章,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就是运管部门管理公路旅客运输的政策依据。要求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上述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