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铁路集装箱运价形式通常为附带最低装载量条款的均一包箱费率(fak费率)或包干费率。国际集装箱铁路运价对重箱和空箱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运费率,并对同一承运人运送的对流回程空箱给予一定的费率折扣。此外,为避免过量运送收益不大的空箱,对于新起用集装箱以及非同一承运人运输的对流空箱规定按重箱运费率计收运费。
铁路集装箱运价通常应以箱为计费单位,并对整车装运集装箱给予一定的折扣。但是,应避免以整车为计费单位计算运费,因为这可能会出现当托运人一次托运集装箱数不足一整车时,为避免承担过高运费.托运人不得不承担起本应由承运人负责的货源组织任务这一不正常状况,从而影响铁路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同时,整车计费对货主可能不利,因为这种计费方式为货运代理人或有关承运人在向货主计收运费时留有一定的自由度。
2.我国的国际集装箱铁路运价
根据我国铁道部于1986年制定的《大型集装箱运输货物暂行规定》,20ft国际标准集装箱按24t的整车9号运价率计收运费.1989年又作了修改通知,规定40ft国际标准集装箱按50t、20ft箱按25t的整车9号运价率计收运费。
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后,在1990年修订的新《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中,对集装箱运价作了按箱计费的规定:“集装箱货物的运费按照使用的箱数及集装箱货物运价率表规定的运价率计算”。新的规则符合国际惯例,方便了运费的计收,并取消了一批只装一只20ft标准箱或者一只重箱和一只空箱按两只重箱计费的规定,空箱一律以重箱的60%计收运费。
为促进国际铁路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在铁路集装箱费收方面,我国给予了一定的减免。如1991年铁道部征收铁路建设基金,对整车货物按每货物计费吨公里计收2.5厘的铁路建设基金,但对集装箱货物免收该项费用。这样缩小了原来铁路集装箱货物与整车散件货的比价,有利于铁路集装箱运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