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1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18354—2001)中,配送中心是指从事配送业务的物流场所或组织,它应基本符合下列要求:主要为特定的用户服务;配送功能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辐射范围小;多品种、小批量;以配送为主、储存为辅。作为物流运动枢纽的配送中心,要发挥其集中供货的作用,首先必须采取各种方式(如零星集货、批量进货)去组织货源。其次,必须按照客户的要求及时分拣(分装)和配备各种货物。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要,提高配送水平,配送中心还必须有比较强的加工能力,以开展各种形式的流通加工。从这个意义上讲,配送中心实际上是集货中心、分货中心和流通加工中心为一体的现代化的物流基地,也是能够发挥多种功能作用的物流组织。
现代的配送中心与普通的仓库和传统的批发、储运企业相比,已经存在质的不同。仓库仅仅是储存商品,而配送中心绝不是被动地接受委托存放商品,它还起到集配作用,具有多样化的功能。与传统的批发、储运企业相比,配送中心在服务内容上由商流、物流分离发展到商流、物流、信息流有机结合;在流通环节上由经过多个流通环节发展到由一个中心完成流通全过程;在经销方式上由层层买断发展到代理制;在工商关系上由临时、随机的关系发展到长期、固定的关系。配送中心和传统的批发、储运企业相比的这些特点,在社会化的共同配送中心上表现得尤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