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对一次性餐具明察暗访,发现近一半的产品不合格。其中包装速食品的一次性塑料餐盒、餐碗和托盘等的问题尤为严重,
它们在生产时使用废塑料、添加化学品,遇热或油脂会释放出致癌致病物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新闻30分》等几个名牌栏目已相继播出抽检情况。
所有现象都表明,食品包装的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和食品安全同等重要、同等迫切的问题。因此,食品质量安全必须包含食品包装产品的质量安全把它纳入食品安全监管的范畴极为必要。
四、食品包装质量监管的初步控讨
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呢?从大的方面讲,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验货制度。验货制度是保证购进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质量要求的管理制度。验货要有标准、程序、内容以及方法。验货的内容可以是检验感官、理化、微生物等质量指标,也可以是查验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二是要加强对食品包装的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工作要做到关口前移,防止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市场,危害社会。
由于食品包装生产与使用涉及食品质量、食品卫生安全。所以国家有关部门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有《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管理方法》、《陶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搪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等,《卫生法》规定:生产企业利用新的原材料生产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企业在投入生产前,必须提出该产品卫生评价所需的资料,该新品种在投入生产前还需提供样品,并按照规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审批程式序报请审批,因为包装用的旧原材料已经按照gb15193-94《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进行一系列实验,经卫生部有关机构批准实施:另一方面对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所涉及的各式各样的原材料制定出约50份(至2002年)国家强制性食品包装用材料产品的卫生标准,其内容要求一般包括该食品包装产品的卫生感官司指标、卫生理化指标(包括对有毒有害的元素指标的定性、定量检验)等,用于严格规范食品包装生产安全质量问题,食品包装纸用品的产品卫生标准中还有微生物等指标要求;最后,食品包装产品的外观质量与内在质量必须按该产品质量标准(包含卫生指标,而卫生指标不一定包含产品质量指标)要求生产。
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对食品包装安全问题无论是国家标准的完善程度,还是监管力度上都存在许多漏洞,而且一些执法部门的认识上也存在偏差,加之食品包装生产企业门槛很低,规模企业少,小企业多,造成产品质量和市场价格的混乱,已经严重危及到人身安全和人体健康,到了非大力整治不可的地步。这方面,国外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据有关介绍,为了食品安全体系法令的有效实施,确保食品包装安全具有很高的公众信任度,欧美发达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如法国有国家认证委员会、国家标签鉴定员会cnlc、卫生部、农业部、国家特产研究院;美国有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美国食品安全和检验局(fsis)、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环境保护署(epa)等机构承担了保护消费者安全健康的职责,这些国家机构或下设的机构和办公室具有食品包装安全方面的任务,包括研究、教育、预防、监督、制定标准、疾病爆发应急反应与控制等。
根据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的资料介绍,美国之所以有世界上最安全的食物和包装食品供应本国和各国,是由于各地、各州及国家拥有涵盖了食品生产包装和配送领域的严密管理和监测体系的结果。按照国家和各地、各州法律规定的职责,经过食品/包装检验人员、微生物学家、包装专家和食品科学家的共同努力,由公众健康机构、各联邦部门和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了连续的管理和监控,确保了包装食品的安全卫生。
由此可见,发达国家对食品包装的质量是与对食品质量的要求同步进行的。是把其当作食品生产的一部分来对待的。而在我国,由于历史和观念的原因,食品包装和食品向来是分别对待。截止现在,仍然把它看作食品安全延伸的问题,实际的重视程度和食品安全问题相比,还有很大距离。基于这样的现状,我们认为,食品包装的质量在立法上应该明确到和食品本身质量同等的地位,这样才能加大执法力度,尽量扭转食品包装产品整体质量低劣的状况。其次,国家对食品包装产品的标准应进行尽快修订,对涉及食品包装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指标要转推荐为强制,体现标准的合理性和严肃性。同时,要从标准上提高食品包装产品主要指标的要求,尽量在标准中反映与国际趋势靠拢的理念。第三,食品包装应和食品一样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度,保护和鼓励正规企业向环保、健康的包装产品发展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生产劣质食品包装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和预防食品包装产品对人民生活留下的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