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去年9月5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今年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我国产品标准中第一个对产品包装作出强制性规定的国家标准。
浙江省质监部门严格执行此《标准》,对月饼包装提出了三项强制性要求:一是包装成本不得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二是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有关规定;三是脱氧剂、保鲜剂不应直接接触月饼。同时,针对过去一些月饼生产厂家在包装上只标明“嫦娥奔月”、“八星伴月”之类商品名而不标产品属性的现象,《标准》要求月饼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的属性名称,如“广式莲蓉”等,并应标明使用的每种馅料的具体名称。
信息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