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报关税率
1、食品进口关税 10%----35% : 进口关税税额=到岸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2、食品进口增值税 9%或13% :增值税税额=(到岸价+进口关税额+消费税额)×增值税税率(根据实际产品来定)
3、 消费税 10% :消费税税额=((到岸价+关税额)/1-消费税税率)x消费税税率(根据实际产品来定)
食品进口报关的类型:
新鲜水果:苹果、橙子、奇异果/猕猴桃、火龙果、榴莲、芒果、椰子、车厘子、葡萄等
肉类:牛肉、猪肉、鸡爪、鸡翅、鸭肉、羊肉等
海鲜水产:三文鱼、金枪鱼、龙虾、生蚝、帝王蟹、海参、花胶等
冷饮冻食:肉丸、鱼丸、黄油、奶油、冰淇淋、汤圆等
酒类: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啤酒、伏特加等
饮料:果汁、矿泉水、功能饮料、星巴克咖啡等
休闲食品:饼干、糕点、巧克力、果干、糖果、坚果等
油类:橄榄油、葵花籽油、葡萄籽油、大豆油等
调料:酱油、火锅底料、番茄酱、胡椒粉、盐、糖、调味酱等
申报
在—般情况下,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系统有食品货物的舱单数据向入境地海关采用电子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到海关现场办理接单审核、征收税费及验放手续时,应当递交与电子报关单内容相一致的纸质报关单并随附下列单据:
(1)基本单证。主要包括与进口食品直接相关的商业和货运单证,如:由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的商业发票(如有厂家发票应附在内)、装箱单(单一品种且包装一致的件装和散装货物可以免交)、提货单或装货单、付汇核销单及海关签发的减免税证明等。
(2)特殊单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特殊管制的证件,主要包括进口管理的许可证件、配额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国家法定检验检疫的商品,应交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和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3)预备单证。海关认为必要的应检验的贸易合同、信用证副本、货物原产地证明、委托单位的工商执照证书、委托单位的账册资料和其他有关单证。
查验
(1)概念。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口货物收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口食品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
(2)查验实施*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因食品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的,经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
征收税费
海关对进口食品征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食品查验后.计算应缴纳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滞纳金、滞报金等税费,开具关税和代征税缴款书或收费专用票据。
放行、结关
对于一般进口食品而言,海关在接受进口货物的申报、审核电子数锯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查验货物、征收税费或接受祖保以后,对进口食品货物作出结束海关进境现场监管决定、在进口货物装货凭证上签盖“海关放行章”,进口食品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签收进口装货凭证,即可凭以将进口食品装运到运输工具上提离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