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宁夏自治区城市垃圾中,三分之一以上与包装废弃物有关,其中塑料包装废弃物是主要来源,而最常见的是各种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和各种饮料瓶。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区城市居民每天人均消耗塑料袋2个以上。以银川市城市居民的统计数字为例,全市每年仅塑料包装袋一项的消耗就在1500万元以上,全区一年废弃塑料瓶在6500万个以上。每年因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元,而因可利用包装废弃物未得到充分回收利用所造成的资源浪费每年高达5亿元之多。在全区生产或销售的包装产品中,每年有70%左右的包装物是在一次性使用后即被随意抛弃。
近年来,宁夏自治区虽在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和综合治理方面投入了一定人力、物力和财力,但从总体上看,除了废旧纸包装、易拉罐、啤酒瓶、部分聚酯瓶和编织袋外,其余大量的玻璃瓶、eps发泡材料和废旧塑料包装物几乎无人问津。2004年全区城市垃圾产生量为155万吨,按生活垃圾中塑料废弃物比例3%%计算,塑料废弃物约4.6万吨,且呈逐年增长趋势。我区有11座无害化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量39.65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25.56%,而如果将废塑料焚烧处理,若技术不当,还会产生大量氯离子、二恶英等有害气体。换言之,这些废弃包装物不仅对我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危害,还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
专家认为,导致宁夏自治区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一直停留在较低层次的主要原因是,包装企业未能从根本上摆脱粗放经营方式,技术装备落后等。他们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按照国家已颁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绿色包装和环境保护进行必要的法律调控,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凡是被列入强制性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要依法进行回收,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