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深有感触的是,美国几大主要出版商能够暂时放下竞争,联合起来和技术提供商谈判,成功捍卫出版商的共同利益,迫使谷歌、亚马逊等技术商承诺充分尊重和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出版企业的策划权和利益,坚持出版企业在合作中的自主选择、知情同意、可上可下;最终迫使他们一方面为出版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与工具,另一方面按页面广告收益与出版企业进行五五分账,并努力开发新的赢利点,让出版企业分享更多的商业收益。
但是,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谷歌、亚马逊等it企业之所以愿意与出版商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是因为传统出版企业具有一定的内容生产、集成和创新能力,及相应庞大的内容资源。因此,如何维护老的出版品牌,打造新的出版品牌,积累更多的内容资源,建设一支经验丰富、富有创造力的专业编辑队伍,是出版企业在数字化时代最重要的任务,是传统出版安身立命之本。
笔者认为,国内的传统出版社在和技术提供商合作时,一定要坚持自身利益。如果仅仅满足于把内容廉价地卖给技术商,很可能会使自身在整个数字出版产业链中失去话语权。对于有足够资金、人才和技术力量的大型出版集团来说,可以做“资源+平台+终端”,可以给用户提供包括载体在内的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对于中小专业出版社而言,因为资金和技术的限制,试图进入技术段和运营段是很困难的,因此定位于“内容提供商”是恰当的。这就要求中小专业出版社必须在“内容”上有自己独特的竞争力和不可替代性,有足够的“内容集成和创新能力”,当然其“内容表现形式”必须与时俱进,要满足数字出版和网络出版营销要求。数字出版短期看终端,中期看平台,长期看内容。所以,中小专业出版社在今后完全有一席之地,而且可以活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