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进行货物、证照等交接 代理公司派人上门提货,核对物品清单,同时取得证照原件与已填列好的三项委托书。 ⑥:通关、订舱 ⑦:客户结算,领回证照同时取得提单 代理公司办完通关、物品装船后,归还客户的有效签证和护照,同时客户需结清费用、取得提单及其它单据。 ⑧:持提单境外提货 当船舶按预计船期抵达目的地港口后,港口货运代理会根据您填报的联系方法通知收货人提货事宜。如果收货人联系方法有所改变,请提前通知提单上列明的港口货运代理新的联系渠道,以保持收货人在此期间联系渠道的畅通。收货人也可以按照提单上显示的代理资料,在船即将到港之日主动向该司查询其物品的到港信息。 按事先约定的交接方式: 门到港:当货物到达港口后,收货人须持提单与相关证件、单证自行前往港口海关办理手续提货,安排车辆运回。 门到门: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当地代理公司会代收货人办理好清关和相关手续,并将货物送至指定的交货地点与收货人交接。 附: 海运的基本计费方式 --海运私人物品是按体积收费(按一个立方米起价),不足一个立方米按一个立方米计算,超过一个立方米,按实际体积计算。 --每票货物的总体积是按每个单个外包装的体积之和计算。 --单个包装的尺寸和重量最好能以方便人工搬运为准。 --超常规货物的价格单独计算。 --海运运费按美元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私人物品海运的费用构成 --包装(材料)费或定做木箱费(含送箱上门运输搬运费)。(如需要) --上门取货搬运、装箱、运输费。 --报关及海关查验费。 --仓储送港装卸码头费。 --海运费。 --门到门(境外送货上门),国外代理相关费用。(如需要) --木制物品熏蒸费。(如需要) --仿古文物鉴定费。(如需要) ※保险费:为安全起见,建议行李物品办理保险,非洲国家按您所申报货值的11‰上,其它国家按9.8‰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