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在离婚中提起损害赔偿:婚姻一方有重婚行为的;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离婚中提起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