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怎么写有法律效应
(一)借条范本
借条
自有上海某某公司向丛飞借款人民币拾万元整,月息百分之一,定于半年内还清。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上海某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x行(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借条填写规范: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二、公司向个人借款借条范本
一、借条填写规范: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二、借条范本
借条
自有上海某某公司向丛飞借款人民币拾万元整,月息百分之一,定于半年内还清。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上海某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x行(签字)
日期:201x年7月15日
三、公司借款算非法集资吗
需要看公司借款的性质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怎么写有法律效应的相关内容,公司去进行借款的时候,是需要明确好相关的还款时间和方式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