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组织结构是:外交部长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正式例会和特别会议各一次;常务委员会是执行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在常务委员会下设立11个特别委员会和11个常设委员会;秘书处为行政总部。
宗旨:本着平等和合作的精神,通过共同努力来加速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奠定一个繁荣、和平的东南亚国家共同体的基础,并促进地区的积极合作和相互援助,同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保持紧密和有益的合作。
主要活动包括:贸易合作、工业合作、资金融通、共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等方面。东盟六国于1987年12月14-15日在马尼拉召开第三次首脑会议,并发表了《马尼拉宣言》。宣言强调“成员国应加强国家和地区的复原力,以保证东盟国家的安全、稳定和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