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船舶装卸前,船舶代理人应将进口货物或集装箱的积载图、舱单,出口货物 或集装箱的配载图、配载清单以及其他有关单证资料提供给港口分公司。
(2)对每艘作业船舶派出理货组长,负责全船的理货业务;对每个作业舱口派出理 货员,负责各舱的理货业务。对装卸散装货物的船舶,根据理货工作需要,派出理货员。 理货员的理货岗位在舱内、甲板或船边。
(3)在船舶装卸前,船方应向理货组长介绍进口货物的装舱隔票和航行途中情况, 出口货物的卸货港顺序和装舱隔票要求以及装卸货注意事项。
(4)在船舶装卸过程中,理货员填制计数单或理箱单。理货组长填制日报单。在装 拆箱过程中,理货人员填制装/拆箱理货单。
(5)理货组长根据货物实际装舱部位,编制货物分舱单,绘制货物积载图,提请船 方签字。
(6)在全船理货结束时,理货组长编制理货证明书,提请船方签字。理货公司凭理 货证明书和其他船方签证向船舶代理人结算各项费用。
(7)经船方签字的理货单证,提供给船方各一份;货物积载图和货物分舱单,提供 给船方各四份。货物溢短单、货物残损单、集装箱溢短/残损单、理货证明书,通过船舶 代理人提供给船公司各一份。
(8)在船方签认理货单证后,如果发现理货数字差错、错装、错卸、漏装、单证处 理错误等情况,理货公司通过船舶代理人向船方进行更正或向船公司发出更正单。
(9)对船方负责箱内货物的集装箱或卸船时船方签认铅封断失的集装箱,如果箱内 货物数字溢出、短少或原残,理货公司编制集装箱货物溢短/残损单。对卸船时铅封完 好,启封前铅封断失的集装箱,如果箱内货物数字溢出、短少或残损,理货公司不编制 集装箱货物溢短/残损单。对船方负责箱内货物的集装箱,如果装箱货物数字溢出、短少 或残损,理货公司如实在装货单上加批注。
(10)理货结束后,征求船方对理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离船的各项收尾工作。
(11)填好单船报告表,做好单船理货小结和单证资料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