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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顶目招标风险管理

2024/10/13 0:19:43发布36次查看发布人:taojiyun
物流项目招投标阶段基本确定了物流项目的价格、工期、质量标准,因此,物流项目招投标无疑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物流项目招投标本身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诸多的风险,而且其产生的风险可以在后续环节得到进一步的放大和叠加。因此,在物流项目的招投标阶段进行风险管理,有利于货主选择合适的物流企业,有利于物流项目目标的实现,有利于物流企业进行准确报价和对风险采取有效对策和实施可行的计划。
物流项目招标风险,是指物流招标人在物流项目招标阶段可能遭受的风险。以下为物流招标人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1.招标方式选择风险
当法律法规未规定招标方式时,招标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招标方式。相应的,如选择不当,招标人则会面临相应的风险。
(1)如果可以拟定详细的条件,而且服务的性质允许采用招标方式,可釆用公开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2)如果不能确切拟定或最后拟定条件,或釆购的服务相当复杂,可采用征求建议书、邀请建议书、两阶段招标、竞争性谈判、设计竞赛等方式。以两阶段招标为例:在第一阶段,招标人可以首先要求潜在投标人提出技术建议,详细阐明物流方案的技术规格、质量和其他特性。招标人可以与投标人就其建议的内容进行协商和讨论,达成一个统一的技术规格意向后编制招标文件。在第二阶段,招标人应当向第一阶段提交了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包含统一技术规格的正式招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正式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价格在内的最后投标文件。
2.招标方法选择风险
当法律法规未规定招标方法时,招标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招标方法。应的,如选择不当,招标人则会面临相应的风险。
在法律法规没有限定评标方法的前提下,招标人可依“要素法”确定评标方法:
(1)若以价格为主要因素来确定中标供应商,则应选择最低评标价法。
(2)若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为主要评标因素,则应选择综合评分法。因为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比较多,有技术、价格、供货时间、供货方式、财务状况、信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售后服务等等,而要满足这么多要求,就势必要选择综合评分的方法,而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或者性价比法,就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上述技术、价格、信誉等那么多要求。
(3)若以采购人想买到最好的东西为主要评标因素,则应选择性价比法,而不应选择综合评分法,更不能选择最低评标价法。这样,既保证了价格,更保证了价格以外的各项性能要求。否则,无论是釆用综合评分法,还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都会偏重于某一方面,如不是偏重于价格,就是偏重于某一其他方面,如财务状况、业绩、技术等,从而达不到最佳效果。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若采购的项目属于标准定制货物及通用服务项目,如招标采购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供应商,则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而选用其他两种评标方法,不仅程序复杂,评标时间长,而且没有实际意义;若采购的项目属于非通用项目,个性化技术、商务指标复杂,且有特殊要求,如欲购知名品牌商品的采购项目,则应采用综合评分法,而不能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或性价比法,因为选用最低评标价法不能保证所购商品的技术等要求,选用性价比法不能保证所购商品的特殊要求。例如,在一般情况下,知名品牌和不知名品牌,量可能差不多,但价格的差别确实比较大,如按性价比法来评标的话,肯定是不知名品牌中标,这样就不能满足所采购的项目是知名品牌商品的特殊要求。
3.编制招标文件风险
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的法律文件,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在每一次具体招标活动中,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贯彻和执行,招标人的需求是否准确、全面、合理地予以表达,影响投标报价和有关标的的多方面指标是否有全面、准确、明晰的陈述,对投标人的资格、格式、要求等是否表达清楚没有歧义,评标标准及方法是否明确详细,都关系到招标文件的质量,招标文件的质量就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和成败。比如,招标范围不明确,一方面造成承包商投标报价不准确,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合同争议,影响工程项目的实施。因此,在招标前,招标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拟招标的项目进行详细研究,尽量减少项目在结构上和功能上的修改,使项目的招标范围清楚、具体,避免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的一切工程”、“承包商可以合理推知且为本工程实施所需的一切辅助工程”之类含混不清的对工程内容加以说明的语句。同时,制定一套经过认真审核推敲、逻辑严密、文字简洁清晰,充分反映国家目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各自运作制度和实际的招标文件范本也是非常必要的。
4.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
工程量清单反映了拟建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所有工作,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出现错项、漏项、工程量不准确等问题,可能引起承包商的索赔或通过不平衡报价等方式提高工程造价,从而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因此,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应委托实力强、信誉好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量进行准确计算,对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进行清楚描述。
5.代理商风险
比如,代理商不称职,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等。因此,应选择实力强和信誉好的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标活动,资格预审、现场踏勘、投标答疑、开标、评标及定标的各项工作要合乎法律、法规的要求,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构成应合理,并给予评标专家足够的评标时间,以便能够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进行比选和分析,确保选出质优价廉的承包商。
6.合同风险
合同文件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风险是在合同拟定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责任不清、权利不明所造成的风险。
(1)选择合适的合同计价形式。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适当选择计价形式,降低工程的合同风险。例如,对于工作条件较好,工程量变化不大、工艺成熟的项目,风险量较小,可以采用固定价合同方式,以求得承包商在竞争中较低的报价;对于工程量变
化较大的项目,釆取可调价合同,在工程量可能变化的幅度范围内采取不同的结算单价;对于招标阶段建材市场价较高的项目,一定要在合同中增加材料调价条款,因为招标阶段与实施阶段有一个时间差,在这个时间段价格攀升较高的材料降价的可能性较大,而继续涨价的空间较小。有些项目也可考虑将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形式结合起来,即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图纸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中的错项、漏项等人为错误,不作为结算调整的依据,但对于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变更和工程量增减,可按照单价进行调整。这样,能有效规避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所造成的风险。.
(2)合理的风险分配。目前,国内物流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招标人在拟定合同条件时往往过多地将风险偏重承包商一侧,造成承包商合同履行不力,这样有失公平的合同对于招标人来说常常隐含着更大的风险。根据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项目风险应由有关各方分担,而风险分担的原则是:任何一种风险都应由最适宜承担该风险或最有能力进行损失控制的一方承担,符合这一原则的风险转移是合理的,可以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
(3)合理的担保。由于项目招标中存在着大量的风险因素,因此,招标人需要在招标文件和中标后的合同中要求承包商提供足够的担保。对于招标人来说,担保需要分阶段设置实施:招标投标阶段的投标担保(包括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工程实施初期的预付款担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履约担保,工程保修期保修担保。
7.信息风险
信息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完全信息风险。招标人搜寻的市场信息不完全,而不完全信息将影响招标的正确决策,从而形成一定的风险。二是信息不对称风险。信息不对称主要包括几个方面:投标人与招标人的信息不对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参加某一项具体招标的相关方获得的信息不均等,更是造成招标采购不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完善信息对称制度的建设,很难做到公平招标评标,也很难提高招标质量。由于信息不对称,招标人可能容易上当受骗。三是信息遗漏风险。信息传递环节越多,信息遗漏的可能性越大。如果招标信息发生遗漏,可能导致招标得到的服务不能令招标人满意。
8.违规风险
这主要是指招标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带来的风险,以下即为对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我国招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对于设置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9.撤标风险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出之后擅自终止招标的,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双倍返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赔偿投标人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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